(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过后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由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
(十)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注册申请,笔试、面试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陕,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并接受体温检测,排队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考生考试当天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且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色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悉上述事项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前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相关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附件《考务及政策问答》,报考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
原标题: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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