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博望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受博望公安分局委托,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14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具体见《2020年第三季度博望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犯罪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4、本市户籍 (2020年马鞍山市退役士兵<士官>未落户口的不受限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和遗传病史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校未毕业学生及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目前在市本级公安机关从事或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9日下午16:30截止,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横望控股集团”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及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件)。
邮件标题:岗位代码+招录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后应及时查看邮箱,同时关注“横望控股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横望控股集团”)。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将在博望区政府网站或集团公司公众号发布。
(2)现场报名:马鞍山市横望交通有限公司(博望区海河路公交总站办公楼2楼)。(节假日除外)
3、报名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面、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同时准备提供岗位条件中涉及的相关证明、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4)电子邮件报名者需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或拍照打包为一份文件上传,若报名资料不全,则不接受报名。
(5)现场报名者需提供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2:1的,相应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7、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博望公安分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在博望区政府网或”横望控股集团”公众号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通知。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需使用。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评
1、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评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自带运动鞋);
3、测评项目及标准: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标准详见附件4)
4、体能测评只组织一次,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