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平安扶余”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余籍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综合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
民警察身份,招聘总数为120人(男性);应急系统综合管理人员2人(男性)。
三、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根据扶余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需要,面向退役士兵、士官招聘40人(01岗);面向社会招聘80人(02岗)。
1、01岗:具有扶余市常住户口的退役士兵、士官。身份认定以《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因工作需要,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2000年10月15日出生)。
2、02岗:须具有扶余市常住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2000年10月15日出生)。
根据扶余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2人(03岗)。
1、03岗:须具有扶余市常住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2000年10月15日出生)。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热爱公安事业和应急事业,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3、此次招聘考试聘用人员分别按招聘岗位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按工作需要和职责特点统一调配,报考人员被聘用后,要服从岗位分配,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和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10月19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6:30。
2、报名地点: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扶余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1)。退伍军人或党员报名人员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证件照片3张(电子版),所交各项材料及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提供审核人员,所交各项材料复印件不再退还。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人收取85元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