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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平凉灵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0人)

2020年甘肃平凉灵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0人)

根据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依据《灵台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灵政办发﹝2018﹞83号),经2020年10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具有灵台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28周岁(2002年9月30日之前,199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肢体功能障碍及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部队除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共5天时间(不含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灵台县公安局(西城区)办公楼二楼大厅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测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

(三)笔试。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五)体检。体检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0名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县级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取消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经岗前业务培训,试用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辅警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法制审核,合同内容要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试用期、合同续签、离职辞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