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政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对拟选聘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为兰州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兰州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宜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官网予以公告,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此次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新区纪工委对考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此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因参加培训等造成的有关问题和损失自行承担。
4.此次招考由兰州新区组织部牵头,兰州新区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公安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公安局
2020年11月12日
原标题:兰州新区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xq.gov.cn/system/2020/11/12/0302009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