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红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主要从事交通巡逻、派出所、指挥中心110接警等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20名。其中:18名男性,2名女性。
(二)招聘范围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凭。
2.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并有特殊加分。
3.公安类院(校)毕业的报考者有特殊加分。(不为硬性要求)
4.红原户籍,能自行解决住宿。(截止2020年11月,在红原县落户三周年以上)
5.精通藏汉“双语”报考者有特殊加分。(不为硬性要求)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年龄在18—28周岁(1991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5.服从红原县公安局岗位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时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18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红原县公安局政工室
(三)应聘报名: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具体要求 ,在我局政工室报名,并按规定要求交纳纸质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高中学历的需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红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政审考察。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年龄、学历、户口、退伍证;政审考察内容:治安方面、刑事方面、国保方面。
经初审合格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参加后续测试人员。
四、考试
(一)口语测试
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分数在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
口语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公安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