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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枞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9人)

2020安徽枞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9人)

枞阳县人民政府 | 2020-11-30

根据《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枞政办 [2018]23号)及《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试行办法和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枞政办[2016]8号)等规定,经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15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枞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各类慢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重听,裸眼视力左眼4.6、右眼4.5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

3.岗位无特殊要求的,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cm,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5cm;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和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13.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二)报名方法及所需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枞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确需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函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情况,报请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或核减岗位数。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名人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