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规定,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市委政法委文职辅警3名;
(二)市公安局文职辅警4名。
二、文职辅警身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文职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文职辅警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四)符合拟聘用岗位资格条件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等情况。
(八)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8、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普洱长安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考生需自行下载《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将报名表、承诺书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负责招录的工作人员会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拉入微信群,后续招录工作相关资讯将在微信群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需审核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报告。(3)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2张。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违纪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