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莆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勤务辅警100名;具体职位人数、条件等见《莆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6-8万元(含 “五险一金”等),月薪超3000元,上不封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考察政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1月1日-1月10日登录莆田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putian.gov.cn),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1月11日0时关闭。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巡防人员B类的,需提交见义勇为奖励证书或县区以上政工部门出具的协警工作经历证明、工资关系证明等材料,经政治部审核后予以网络审核。以上材料请务必于1月7日前送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1405室)。
2、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1月13日—1月14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包含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等范围。
2、巡防人员A类职位笔试总分为50分。
巡防人员B类职位笔试总分为50分+附加分。报考巡防人员B类职位,根据工作年限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工作满2年的,每增加1年加1分,封顶5分)。加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以上加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0年2月到2021年1月算1年。
3、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莆田市公安局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官网、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近5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2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近5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有效证件。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 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总分为50分,50分=“男子1000米跑”(30分)+“ 立定跳远”(10分)+“10米×4往返跑” (10分)。
“立定跳远”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取最高成绩;“10米×4往返跑”当场测试不超过2次,取最高成绩;男子1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1981年1月-1986年1月出生的考生,执行35-40周岁体能测评标准;1986年2月-1996年1月出生的考生,执行25-34周岁体能测评标准;1996年2月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24周岁以下体能测评标准。因身体原因(比如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
巡防A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巡防B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