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政审、面试
1、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1.5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政审
资格复审、考察政审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复审和考察政审。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主要审查是否有不得报考情形。若出现资格复审或考察不通过的,则按各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身份证和近5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入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与成绩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在本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体能成绩均并列,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或半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可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半年内市公安局若招聘其他职位辅警,根据岗位条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经考察、面试、体检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二)莆田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putian.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三)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2772064。
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594-2772750。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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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莆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putian.gov.cn/zwgk/jwgg/202012/t20201231_15579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