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警力不足及补充部分辅警空缺岗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政工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保障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金鑫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郑东华、县人社局副局长檀朝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负责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望江籍或本人已在望江县工作;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作风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四)年龄条件: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3年1月1日以前至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双眼视力正常,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能适应警务工作及不定时工作制;
(六)学历要求:女性:大专以上学历;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4)县公安局在编辅警及离(辞)职不满两年的辅警;(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人员;(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8时至2021年1月12日17时(工作日内报名);
⒉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
⒊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书(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4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于2021年1月12日17时前到指定地点报名。
⒋岗位设置:累计招聘30人,其中特警岗位:男性20人,其它岗位:男性8人、女性2人。
报名时请填好《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1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耽误考试或自动放弃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体能、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体能、面试及加分
采取笔试、体能、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特警岗位按笔试、体能、面试成绩2:5:3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体能、面试成绩3:4:3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得分合成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