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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邢台市信都区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2020河北邢台市信都区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为了解决我区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满足我区警务系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70名。为做好招聘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招聘考试(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70名,其中,特(巡)警50名(退役军人岗位20名、警校毕业生岗位2名、计算机岗位10名、警犬训练岗位2名、汽车驾驶员岗位1名、高校毕业生岗位15名),看护人员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具备公安机关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

(三)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等问题。符合应急处突特勤身体条件(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聘用。

(四)年龄、学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五)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动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7日。

五、工资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31日,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周四)9:00—1月13日(周三)17:00;网上缴费时间:1月7日(周四)9:00—1月14日(周四)17:00

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