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成绩查询:通过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考察阶段
1.体检地点、时间及具体要求等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
2.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5.因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阶段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后,在“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前培训及上岗试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集训期1个月,集训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2160824
附件: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原标题:邢台市信都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8Gnp8rniRRbuXSqQ-C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