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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嘉峪关市公安局定向招聘辅警公告(150人)

2021年甘肃嘉峪关市公安局定向招聘辅警公告(150人)

西北人才网 | 2021-01-06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聘用条件中身体健康标准确定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户籍地派出所、乡镇(社区)、纪检部门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从体检、考察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影响聘用的投诉和举报,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嘉峪关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求统筹分配工作部门,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保密规定,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7—678978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7—5906604。

五、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新招聘人员派遣到嘉峪关市公安局工作,按照《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9〕88号)和《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嘉公发〔2020〕63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和发放薪酬。工资部分为:基本工资2800元、岗位工资200元、绩效工资10元/工作日(每月不超过22个工作日)、工龄工资50元/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为2100元/月。

本次招聘辅警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交相关的证照、证明等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负责考核加分项目审核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上述内容中以上、以下、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20年1月4日

原标题:嘉峪关市公安局定向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brc.com.cn/upload_dir/fileupload/2/20210105/160983610439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