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办案中心6名;
(二)公会派出所1名;
(三)西湾派出所2名;
(四)应急队员3名;
(五)治安联防队员1名;
(六)治安岗亭队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1月6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贺州市微就业”官方微信(gxhzjy)、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平桂警方”官方微信(pggafj)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月18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及双休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774-8836969。
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五楼政工室(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出现役证》,其他人员提供可证明相关身份的材料)、学位证以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即立刻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受聘者即刻予以解除聘用。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