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现将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调解员)”招聘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一村一(社区)辅警”的要求需为我县373个行政村(含贡江镇16个城区居委会)配齐“一村一辅警”,本次共招聘143人(各乡镇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根据“一村一辅警”工作性质,本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文件精神,以及根据“一村一辅警”工作性质,从我县各乡镇招聘年龄在18周岁(即2003年1月12日以前出生)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本岗位适合男性,原则上必须在本乡镇有居住地,会本地方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符合从事基层工作标准;
3.与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经现有工作单位同意并持单位证明方可报名;
4.能熟练驾驶二轮摩托车,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5.“一村一辅警”是全职工作,不能在其他单位兼职,在任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在聘干部不能兼职。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否决条件
1.政治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一村一辅警”工作的。
2.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局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2)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
(3)无口吃等言语表述性障碍;
(4)无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及嗜好或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16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3)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2);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的,其所有报名信息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