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社会常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等。
考试当日,报考人员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报考人员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近三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承诺书》(填写完整,本人签名),“安康码”绿码(当日更新),经体温查验<37.3℃的可进入考点。
报考人员自备口罩,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①男子组标准4′55〞为60分;②女子组标准4′50〞为60分。
(六)面试
1、县局机关、交管大队、乡镇派出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评成绩20%和岗位招聘人数,特巡警大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20%、体能测试成绩60%和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确定。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成绩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1、报考县局机关、交管大队、乡镇派出所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的20%与面试成绩的20%合成确定,报考特巡警大队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的60%、笔试成绩的20%与面试成绩2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退役军人、持B2及以上驾驶证者和有会计、财务、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在合成总成绩上加2分,不累计加分。
3、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同为中共党员,以退役军人优先;若仍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将从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政审考察由怀宁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十)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乡镇派出所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派出所招聘岗位。
3、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怀宁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四、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怀宁县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制定,经怀宁县公安局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年度考核奖、职工集体福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宁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2、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怀宁县公安局辅警办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6-510324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56-510325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6-4611165。
怀宁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原标题:怀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hhn.gov.cn/xwzx/tzgg/2018440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