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核准,南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和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辅警20人,均为一线基层岗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陵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截止到2021年1月28日(含),满12个月的芜湖市辖区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工作,纪律观念强;
(3) 身体心理健康,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部位较大的疤痕挛缩、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2、资格条件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3日以后,2002年2月3日之前出生),退役军人放宽到35周岁;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及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9日(2月6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南陵县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
(4)提交材料:报名者应填写《南陵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的,需携带本人退役证)、毕业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