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步骤
(一)体能测评
1、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021年2月22日09:00-17:00携带身份证至南陵县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2、测评时间及场地:初定2021年2月23日8:00在南陵县体育场进行体能测评,如因疫情防控和天气等变化不能进行测评,则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30分钟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3、测评内容及规则: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两项。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时长不得超过4分55秒,31岁(含)以上的,时长不得超过5分05秒;纵跳摸高,最低触摸高度为265厘米,测试不超过三次。体能测评结果将及时网上公示,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招聘后续环节。
4、考生应正确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皖信人力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pta.ahwxhr.com/)上发布公告。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结果优劣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南陵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治考核标准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因考生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用人单位。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聘用的辅警,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后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实行层级制和月绩效考核管理,人员薪酬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南办发〔2017〕8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南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县公安局 0553—6828791。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监组 0553- 682123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南陵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原标题:南陵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lx.gov.cn/xwzx/tzgg/12015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