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治安管理,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秦安县公安局委托甘肃省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74名(男50名、女2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遵守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等,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残疾、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备所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具有秦安县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期间出生)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 退役士兵、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公安院校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已在秦安县公安局从事协警、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考。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 近年来通过县上组织的招聘,已被招聘为大学生村文书、专职社区工作者等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察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根据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秦安县政府网(http://www.qinan.gov.cn/)上发布。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公告在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秦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安公安)上同步发布。
2.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秦安县政府网公告栏下载《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及《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人员政审表》,填写完成后到秦安县公安局四楼408室报名(地址:秦安县西川镇娲皇北路25号)。
(2)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所需资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及《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人员政审表》。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