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及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百分制),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辅警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1,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直接进行面试。
5.面试
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6.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将直接淘汰。
7.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将根据面试后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8.公示
对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与甘肃省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不再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同时,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六、人员职责和管理
招聘的辅警职责为辅助开展治安管理等工作,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县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由秦安县公安局委托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到辅警岗位,由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与应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2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工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3.咨询和监督电话: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6529360
秦安县公安局:0938-4994026
附件下载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公安局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inan.gov.cn/html/2021/zfgg_0203/5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