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贞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贞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
序号 | 职位 | 人数 | 类别 | 备注 |
1 | 特(巡)警大队队员 | 30 | 勤务辅警 | 需轮值备勤,限男性 |
2 | 交警大队各中队交通协管员 | 20 | 勤务辅警 | 需轮值备勤,限男性 |
合计: | 50 |
(二)工作驻地:
贞丰县城区、各乡镇派出所。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黔西南户籍或贞丰县生源地毕业生、退役士兵;
3. 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4日—2003年2月4日期间出生);
4. 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 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拒绝履行兵役义务的(含曾被公安机关解聘或者辞退人员,公安机关开展重大安保、省州治安等级应急响应期间辞职人员);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第一期:2月4日起至2月10日
第二期:2月下旬
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到贞丰县珉谷街道办建设107号(贞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龙沁 王书妮
电 话:0859-661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