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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5人)

2021年江苏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5人)

淮安市公安局 | 2021-03-13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30%),俯卧撑(女,仰卧起坐,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员岗位占总成绩30%,勤务岗位占总成绩40%。

3、测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4日,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街道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4、报考人员应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六)面试

1、体能测试结束后,文员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勤务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文员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勤务岗位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录用

1、经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开始即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参照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工资平均水平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003特殊岗位工资待遇从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29600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 14:00-17:30

2、招聘流程截止前,请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相应考试、面试等,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无故放弃招聘。

3、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五、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2960032。

本简章由涟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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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2日

原标题:涟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2021年3月)

文章来源:http://gaj.huaian.gov.cn/col/9069_552565/art/16145280/1615539280982fSMHn8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