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由人社部门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合格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微信公众号“玉田人才”通知。
(六)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依据招用名额,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确定的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警务人员录用及政审条件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合格的证明材料。对于有纹身等身体有特殊标记,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考察不予通过。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指标缺额,按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玉田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用。
(七)招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用为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与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八)培训上岗。县公安局集中对新招用的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后,进行统一分配。要求招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无故不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补录。因考察、体检、公示、招用等环节中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招用人员待遇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县公安局对招用的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县公安局有权将其退回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并由通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提出辞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向县公安局递呈书面申请,同时向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方可辞职。
3.招用的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除固定工资外不享受其他待遇,工资保险等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扣除。
五、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按规定参加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培训等。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招用资格。
(二)考试成绩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玉田在线招录”查询,招用结果关注“玉田人才”微信公众号。
(三)本次考试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考、阅卷、登统等环节,全权负责公开招用公安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玉田县2021年公开招用劳务派遣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1年3月15日
原标题: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用劳务派遣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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