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另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增加核酸检测和肺部CT,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录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合格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2)65184076
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日
原标题:【招录】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coT625j-0O-vEYesApi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