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30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五大队,20名服务于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具体工作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热爱公安及警辅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8及以后出生),遵义市公安机关2018年12月10日前入职的在职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身高要求:男168cm及以上、女158cm及以上。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材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并于2021年9月1日前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从2021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09:00至2021年4月21日17:00。报名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仅限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对符合招聘职位备注中要求的其余事项,须在报名表中进行说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刻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后果由报考人自己承担;
(5)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任何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考试。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畅通,如因考生电话长时间关机或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收取100元报名费,2021年4月21日22:00时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酌情研究调整。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