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通知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规定时间内材料不能交齐的、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政审对象中,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和“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一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1.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资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16号)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各按基本工资的6%缴纳,上级有新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工资待遇;
十、纪律监督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从境外、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的参考人员,需提供返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考试;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参考人员,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2、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3、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处理。
5、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6、报名成功后,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1-27309046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政工室
0851-27722915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队
(政策方面:公告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0851-27309047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7日
原标题: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2021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osnqVSu4hTi33gPAK3T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