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
测试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结果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先体检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体检与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天。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九、签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所在地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十一、其他事宜
根据实际,需要面试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宣城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咨询服务电话:
0563-3372276 宣城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373023 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563-3372358 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宣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c.ahggzp.gov.cn/cms/web/n2g5iiy7/ff80808178cfc3c90178ecc331ce1c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