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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2021辽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合同,派遣至大连市公安局直属部门从事辅警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5人,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且26周岁以下(1995年3月31日(含)至2003年3月3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21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履职能力;

6、身高在180厘米及以上,身体匀称;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单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优先聘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高校体育运动相关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具有体育运动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传报至daanwenzhizhaopin@qq.com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4日24时。

2、《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在后续考试、面试等环节将作为准考证使用,因没有打印导致无法参加考试、面试等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大连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发布现场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报名信息初审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相应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3份(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名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报名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未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名方式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报名者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