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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名)

2021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名)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共25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

3、单侧校正视力4.8及以上,体表无纹身,头面部、手臂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4、勤务辅警岗位和文职辅警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巡辅警岗位高中及以上学历;

5、勤务辅警岗位(一)需要熟练掌握维语技能并会熟练应用。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转业军人、公安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体表目测和视力初测(测量身高、体重,目测是否有肢体缺损、疤痕、纹身,初测视力和是否色盲等),通过目测方正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1号楼2楼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盾街1号)。

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