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营口市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下,委托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39名,具体从事视频监控岗(提供食宿),信息管理岗,巡逻防控岗,均限男性。
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营口市内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6月1日至2003年 6月 1日)之间的公民。
(三)报考辅警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包含加分项)、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相结合的办法。各阶段成绩均百分制,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按照比例1:1.5进入体能测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围人员,递补仅限一次。
体能测评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单科成绩60分以下直接淘汰,不进行复测和递补。
总成绩前39名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报名采用先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的方式。
2.网上登记:报名者需在2020年6月17日前将《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kgllf_x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