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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营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2021辽宁营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9人)

营口人事人才网 | 2021-06-10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主要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学习成绩、报考资格,及对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审查。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体检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七、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

八、聘用辅警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试用期二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辅警月工资应发2100元,交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上岗后,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市公安局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识、装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统一配发。

九、聘用辅警纪律监督

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体能测试、体检、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17-3611155

特别提示: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放弃聘用。

二、招聘人员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三、招聘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必须全程携带,缺一者,不准参加招聘各个环节。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期间,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绿码,服从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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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0日

原标题:营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krl.yingkou.net.cn/News_View.asp?NewsId=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