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衡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8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共178人。
1、文职岗位8人
2、勤务岗位92人
3、特勤岗位20
3、特殊岗位4人
4、一村一辅警5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一村一辅警”年龄在18~45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限本村户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衡阳县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4、文职辅助人员需要具备大专以上的学历,勤务辅助人员和“一村一辅警”人员需要具备高中以上的学历,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15日至6月23日,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你好衡阳县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名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衡阳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蓝底证件照)等个人资料,并填写《衡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按照报名岗位1:2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如少数专业特殊、村辅警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
参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侧重法律法规,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到衡阳县公安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