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人员空缺实际,经有关部门同意,乐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岗位职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名额:8名。
(二)岗位职数及招聘对象
岗位一:招聘职数4名;招聘对象: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至2003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工作危险性强,适合男性,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人员,身高 165cm以上。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岗位二:招聘职数3名;招聘对象:要求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文化程度,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至2003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工作危险性强,适合男性,身高165cm以上,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岗位三:招聘职数1名;招聘对象:留置场所看护辅警,要求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文化程度,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至2003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因工作特殊,适合男性,身高165cm以上,具有乐业县常住户口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如果岗位一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缺额现象的,在岗位二当中增加招聘岗位一所缺额的人数,增加招聘人员按岗位二招聘标准执行。反之,岗位二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缺额现象的,在岗位一当中增加招聘岗位二所缺额的人数,增加招聘人员按岗位一招聘标准执行。如果岗位三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均可降低比例开考,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因无人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原因出现无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
1.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土官、特种部队及其同类兵种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乐业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乐业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提供)等证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进行现场审核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