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因工作需要,经大安区委、区政府和自贡市公安局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0名(只限男性),主要从事协助巡逻防范、治安管理、警务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
户籍在自贡市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在1988年6月30日(含)至2000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具有A 类驾驶证照或其它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
4.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体貌端正,无纹身、穿耳;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资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或其它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手续报名。复退转业军人须提交服役证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大安分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大安区大安街长堰塘原大安电影院旁)报名,并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大安分局负责。报考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持《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统一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地点自贡市外国语学校(自贡市第四中学)体育场。
2.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个项目。
每项实行100分值,四项成绩之和×0.25﹦体能测试成绩。
(二)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对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大安分局会同大安区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笔试
参加面试人员一并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公文写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笔试实行全封闭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未按时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