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此次招聘辅警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辅警招聘计划与参加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出规定比例的,先进行笔试,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六)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其他职位人员中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因工作需要补充辅警的,可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在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聘用人员与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无人事隶属关系,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实行层级化管理,试用期内工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学历确定层级,工资约3088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辅警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享受年终奖,发放制式辅警服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培训、奖励等福利待遇。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辅警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公布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报名、体能测评、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招聘咨询电话:17805337338
本公告由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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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1/8/13/art_4627_2148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