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安达市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为安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名(不限性别10名、男性90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安达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绥化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志向从事辅警工作的未就业或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间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上限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4、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符合其他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符合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6、报考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报考辅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上限5分):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专业仅按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聘辅警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原则上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人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安达市公安局原出入境管理大厅(安达市北部湾公安局东侧)
3、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自行下载打印并使用黑色碳素笔如实填写《安达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应填写部分和《个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
3、退役军人身份人员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需要提供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相关证书或证明。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人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见义勇为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需要提供相关的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报名期限内不能出具加分佐证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受理。
5、报考人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将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与资格审查截止后,成功报考的名单、加分认定结果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天,如对报名和加分有异议的,请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