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测、体检与考察
(一)体测
1、体测人选:根据报考人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测人选。
2、体测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体测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形成政治考察表。
(四)体测、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因体测、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测、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原因在体测、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测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为辅警的,由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待遇由市财政保障,标准按照公安局现行辅警月工资204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并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再享受其他津贴补助,服装由公安局安排发放。今后辅警薪酬福利出现变化的,与公安局现有辅警一并跟进调整。
九、有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安达市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三)报考人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
十、特别提示
(一)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人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二)报考人在进入报名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人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进出报名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咨询电话:0455-733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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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安达市公开招聘1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anda.gov.cn/newsHtmlPage/20210901/83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