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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32人)

2021年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32人)

新蒲公安 | 2021-09-08

(七)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对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奖励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加分计入总分)。

(1)因工作突出,获县(区)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通报表扬、先进个人、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表彰的一次加1分;获县(区)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一次加2分;获市级公安机关个人嘉奖的一次加3分;获省公安厅个人嘉奖的一次加4分;获公安部个人嘉奖的一次加5分。

(2)代表县(区)级公安机关参加市级公安机关(含市级)以上的比赛(不含片区比赛),获得个人第六名等次及以上的,个人第六名基础分为0.5分,之后分别以0.2分递增加分(即:第六名加0.5分、第五名加0.7分依次递增至第一名加1.5分);

(3)退役军人在部队获个人嘉奖的一次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一次加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4分。

(4)公安英模、烈属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加3分;

(5)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在职在岗的考生,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2分;连续工作满5年不足6年的,加3分;连续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加4分。

2.加分审查及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资格复审时一并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的,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加分,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八)总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01——05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加分。

2. 岗位代码06——16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

3. 岗位代码17——21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分。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各环节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九)体检

1.体检对象

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并报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员,凡报考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在第一次聘用合同期限内(3年内)将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的,不再予以续聘。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现有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纳入新蒲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行程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来遵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917678 15761695181

附件: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原标题: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upEBh7Hf0wT0YGgLN1g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