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根据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湄潭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80名。为确保招聘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4.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4日——2003年9月13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依据;
5.学历要求:详见《湄潭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按报名步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 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于2021年9月17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湄潭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4. 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1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5. 调减或减少。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书面向湄潭县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政工室)申请改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无意愿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8:00前。
(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在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加分
(一)截止2021年9月12日,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连续1至3年的加1分、3年至5年加2分、5年至10年加3分、10年以上加4分,(以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
(二)退役军人或警务辅助人员,获得嘉奖的每次加1分,获得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3分,同一事项以获奖最高层次计算分值,不得重复加分;
(三)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大比武中获得奖励的,每次加1分;
(四)遵义市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加3分;
(五)同时具备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书面提交《湄潭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01——06岗位参加)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X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为百分制,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6.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示。
(二)体能考试(07、08、09岗位参加)
1.体能考试时间:2021年10月X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体能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体能考试方式:现场实测;
4.体能考试内容:07岗位考试400米军事障碍(评分标准见附件6),08、09岗位考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7);
5.体能考试为百分制,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6.体能考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示;
7.参加体能考试全体人员需自行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购买方式在体能考试通知中另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