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岗位笔试(体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现场资格复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湄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告通知;
2.面试人员:按笔试(体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笔试(体能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01——06岗位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07、08、09岗位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五)体能测试(01——06岗位参加)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告通知;
2.体能测试对象:01——06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3.体能测试方式: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分。达标即通过,不达标即淘汰;
4.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测试完毕后现场告知达标与否;
6.参加体能测试全体人员需自行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购买方式在体能测试通知中另行明确)。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
1.01至06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07、08、09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体能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湄潭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示。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湄潭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本次招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湄潭县公安局)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一、待遇及保障
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能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湄潭县公安局结合相关需要制订了《湄潭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4),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387017(湄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851—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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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湄潭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109/t20210910_70051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