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0名。现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陆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180名(详见职位表),招录后由单位分配到具体部门,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广东省汕尾市户籍;
(三)身体健康,身上无纹身;
(四)18至35周岁的男性青年(1985年9月19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五)应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量体温,扫“粤康码”后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陆丰市公安局大门左侧
3.报名方式:
(1)在“平安陆丰”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6张(照片背面需签名)。
(3)复员、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对照招聘条件要求。
5.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以政府网公告、“平安陆丰”公众号通告为准,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1)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2)测评项目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高度标准≥265厘米),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1次;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只组织1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以政府网公告、“平安陆丰”公众号通告为准,请考生自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