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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汕尾陆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0人)

2021广东汕尾陆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0人)

陆丰市人民政府 | 2021-09-18

2.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以政府网公告、“平安陆丰”公众号通告为准,请考生自行留意。)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结果,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的,按相同分数入围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政府网公告、“平安陆丰”公众号通告为准,请考生自行留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安陆丰”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陆丰市公安局按陆丰市编制管理部门印发的《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陆机编〔2014〕7号)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陆丰市公安局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陆丰市公安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陆丰市财政保障,每月工资为3000元至5300元不等(包含“五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六、注意事项

(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做好自身防护,并每日更新“粤康码”备查。如考生在考试前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人群的,需在考试前7日内前往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陆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8983014(陆丰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660-8821147(陆丰市人社局)

附件: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陆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fengshi.gov.cn/swlufeng/zwgk/tzgg/content/post_759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