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待遇保障
1.拟聘用的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安排。
2.聘用的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水城县公安局负责实施考核;劳动合同5年一签,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5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3.薪酬: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薪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4.社会保险:按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5.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年终目标考核奖。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公开招聘考试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留意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8贵州水城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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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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