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石台县公安局辅警
招聘数量:辅警30名
招聘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职位 及代码 |
招聘计划 | 招聘条件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文化程度 | 年龄 | 性别 | |||||
1 | 202101 | 26 | 高中及以上 | 18-30周岁 | 男性 | 身高1.68米以上 | 从事特警、交警一线执勤单位, 双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9 |
2 | 202102 | 4 | 大专及以上 | 18-30周岁 | 女性 | 身高1.55米以上 | 从事110接警、 行政服务窗口和派出所工作, 矫正视力达5.0 |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六)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七)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1、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在职辅警或已被池州市公安机关录用的辅警;
1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依据《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现场目测(初检)和硬性条件测试(不得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石台县公安局办公楼308室(石台县城东新区金钱山北路444号)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士兵)、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石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5、注意事项:①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现户籍地与身份证住址不一致的请注明),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③报名时应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从外市来报名人员,不得隐瞒行程,须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7、资格审查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始终。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如遇恶劣天气则进行顺延,时间另行通知)。
1、男子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标准时间3′45〞对应100分);
2、女子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标准时间3′40〞对应100分)
3、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每增加一秒,体能成绩相应扣减0.5分,扣到零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