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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0人)

2021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80人)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招聘比例(最低不低于2:1)。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减少或取消开考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本次招聘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试卷及答题文字。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试卷,试卷为统一考试内容。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统一使用蒙古文字试卷并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余岗位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统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别按照男女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笔试总成绩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西乌旗公安局、西乌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个人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律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并对该岗位的体能测试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没有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院校的学业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近期白底免冠2寸照片4张。

(6)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8)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西乌旗公安局、西乌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

2.进入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

4.没有通过体能测试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相应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以及处于妊娠期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西乌旗公安局、西乌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应聘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试题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优先顺序如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临时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文艺体育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人员不存在优先条件或存在相同的优先条件,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西乌旗公安局、西乌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由西乌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西乌珠穆沁旗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增加身高、吸毒两项内容。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西乌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6.对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