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在此期限内出现已聘人员离岗的,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或同意调剂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手续。同等条件下,报考同一岗位的优先。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与舒兰市公安局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合同期满时,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辅警工资待遇等按照现行标准执行,由舒兰市财政解决。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舒兰市财政资金保障。勤务辅警工资29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代缴。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微博、微信公众号“舒兰发布”、“舒兰市公安局”,舒兰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本次招聘考试,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环节,考生携带的具有拍照、录像等相关功能的电子设备需到考场等候区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后取回。如发现违规携带,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考试测评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异地居住的考生,如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应拨打舒兰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432-68221599)了解舒兰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需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舒兰市,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并于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二)考生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无禁忌症要应接尽接。
(三)考生在报名前要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温正常方可入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于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当天提供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证明的不能入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当天,考生要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五)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均无出入境、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考生报名后,要做到非必要不离舒,日常活动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微博、微信公众号“舒兰发布”、“舒兰市公安局”,舒兰市电视台等媒体
(二)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432-68258013(舒兰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2.监督举报电话:0432-68258011(舒兰市公安局督查大队)
3.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1年舒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3.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5.舒兰市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舒兰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aofw-share.plus.jlntv.cn/folder2293/folder2297/folder2413/2021-11-11/gVbNljK4LReiHz4G.html?_hgOutLink=news/NewsDetail&id=300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