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苍梧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苍梧县公安局共设2个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拟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苍梧县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聘用人数 | 年龄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1 | 文职辅警(一) |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 宣传、文书助理、 档案管理等 行政管理工作及 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
6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大专以上 | 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的操作 | |
2 | 勤务辅警(二) | 协助执勤、接处警、 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
8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适合男性,警校生、 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
注:岗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梧州辖区内户籍或生源地为梧州辖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4日;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以为初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退役、高中(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原件等,证件落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一楼102室(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17号,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