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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7人)

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7人)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会计、文秘、接处警、处置突发事件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具有包头市户口,优先录用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配偶或父母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考生及在白云鄂博矿区服务的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公益性岗位、西部志愿者、就业启航五类人员)不限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白云鄂博矿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包头市公安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和资格表
序号 岗位 招聘 招考岗位资格条件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 联系方式
1 警务辅助人员1 2人 女性 文秘类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0472-8515130-6608
2 警务辅助人员2 1人 女性 财务会计类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0472-8515130-6608
3 警务辅助人员3 2人 女性 不限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0472-8515130-6608
4 警务辅助人员4 12人 男性 不限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0472-8515130-6608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4.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5.男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其他司法处理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身体皮肤上有纹身的;

14.白云鄂博矿区编外合同人员辞职半年以内的;

15.现为白云鄂博矿区编外合同人员,入职不足三年的;

1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byeb.gov.cn/)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5天。

(二)报名

1.报名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要进行现场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

2.2022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的考生,携相关减免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报名结束前提交到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上午8:30开始至12月29日下午17:00截止。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体测、笔试或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确定报考岗位,登录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yeb.gov.cn/)下载并填写《白云鄂博矿区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中须如实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所有证件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bygafj2021@126.com;所有材料统一放在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文件夹中)。白云鄂博矿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5.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通过《招聘简章》的预留电话咨询。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1:3时要报请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核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是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学籍档案、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白云鄂博公安分局306室进行资格审核。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进行审核报名,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白云鄂博公安分局306室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未经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服务白云鄂博矿区的项目人员,已满服务期的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未满服务期的,报名表中请标明,由区人社局统一核实。

4.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