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2004年2月1日以前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重听、口吃、纹身、色盲、色弱;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基层派出所勤务类岗位70名,男性,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20日之后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2、巡特警大队岗位30名,男性,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0日之后出生),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
以上岗位同等条件下对退役士兵,学习计算机、中文、财会等专业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按岗位确定。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警辅办(贾汪区转型大道12号)。咨询电话:0516-85869028。
4、提供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报考者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技能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身体有无纹身或其他明显缺陷。在招聘各环节中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